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2013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生源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岗人员或取得服务证人员。
4.从村干部中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须为现任我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县委组织部审批为准),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村干部(以当选证书为准)。
㈡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从村干部中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签约的特岗教师),村干部除外;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3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就业局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⑷考试考务费150元。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⑹“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村干部须提供本乡镇党委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和正安县计生局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在备注栏注明“缺考”字样。
㈡资格审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