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计划和本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桐梓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44名(教师职位141名、其它事业单位职位103名),其中面向在桐梓县服务2年及以上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聘人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桐梓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和《2013年桐梓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体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相应职位必须在所服务乡镇工作满两年以上(含两年),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桐梓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2013届大中专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截止2013年4月2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不符合招考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桐梓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办抽人具体负责。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5日—4月28日和5月2日—5月3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1)报考教师职位在桐梓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大楼一楼进行。
(2)其他职位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中心进行。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需提供乡镇服务期间的在岗服务证明,由出具证明人员、乡镇党委书记和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在报名地点统一电子摄像。《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5、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组织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经复核确认后,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报名截止后,拟开考职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必须达到3:1比例(即开考比例)才能开考。如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考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笔试不计成绩。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或其它相关条件的调整情况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