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为确保本次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3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公开招聘的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册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4月1日以前出生、1978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截至报名时间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按比例减少或取消。笔试前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示。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考费:每人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4月26日
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5张。
2、报名时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往届毕业生报名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证明。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2013年册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选加分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2)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