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于2013年5月20日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4、计划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由瓮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各职位考试项目详见《瓮安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招聘职位规定的所有考试项目,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项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含黔南州及瓮安县概况、时事政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建设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等。 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要求,需要进行体能测试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 1:5的由瓮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整比例。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得分,实行淘汰制,体能测试二项及以上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性:
1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15秒30为合格);
10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4分35秒为合格);
立定跳远(以大于或等2.20米为合格);
女性:
1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17秒00为合格);
8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4分30秒为合格);
立定跳远(以大于或等于1.50米为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5月29日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束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由瓮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降低比例面试。
3、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2013年5月31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只进行面试考试的职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如遇同一招聘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查处的、参加法轮功等组织不良记录的;
3、有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
4、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