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意味着,社会广泛关注的“放开单独二胎”政策进入操作阶段。
人口基数是一个国家的重要“家底”,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即“单独二胎”政策。该决策的出台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体现出决策出台方面“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特点,这本身就是我党治理能力提升的切实体现。然而,就“单独二胎”政策而言,我们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政策衔接。
众所周知,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将计划生育政策定位为基本国策,由此规避了“人口失控”的重大风险。然而,由于人口控制同时具有“蝴蝶效应“,即人口控制同时也与老龄化社会、劳动人口数量、家庭发展能力、人口发展红利等问题息息相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有了顶层设计,更需要有政策的衔接,让单独二胎政策”软着陆“。
地方职能部门要严格“单独二胎“的”准入环节“,严把准入关。单独二胎不等于全面放开二胎,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一些地方的超生现象十分突出,有些个别地方甚至存在交钱就能生育的问题,这样的大环境下,“单独二胎”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助长违法超生的风气,这一点必须引起重视,要完善准入政策,严把准入关。
“单独二胎”政策的出台,对广大群众而言属于政策和改革红利,必须切实让符合条件的群众享受到这份红利,因此要做好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出台方面的监督工作,防止出现政策变形问题。政策变形问题的原因之一在于与民争利,各级地方政府监督部门以及媒体和公众要做好监督工作,杜绝地方政府在执行“单独二胎”方面出现的与民争利或者从中牟利的弊端,切实让符合条件的群众享受到这份福利。
“知”与“行”是一对辩证关系,就落实层面而言,“行”起着更重要的作用。马克思也曾经强调从哲学的角度而言,改造世界比认识世界更重要,基于此,对于地方政府来讲重要的不是认识“单独二胎”的重要性,而是如何贯彻该政策,让其落地生根,从而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为继续释放人口红利发挥作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