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能力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遴选到县人民法院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成立遴选领导工作小组,遴选具体工作由遴选领导工作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工资人事工作员、文秘工作员等5名公务员(具体见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工作素质能力;公道正派,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强;吃苦耐劳;上进心强,无不良记录;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2年及以上工龄(2012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6.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需要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进行回避的和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遴选方案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和在县法院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榕江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新一中旁法院新大楼四楼)。
3.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提交和填签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
(2)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提交《榕江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先在网上下载填写,《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以上复印件没能提供原件的,需所在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
由县法院政工科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有疑问的由领导小组负责复核和答疑。遴选职位与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截止报名时间,如个别遴选职位达不到1:3比例,审查合格人员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报名达不到1:3比例且无人符合直接进入面试,则取消本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每天下午5:30由县法院政工科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公布在法院门口公示栏处。当某个职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再有人报名,负责报名人员要提醒报名人员该职位已经满30人,请慎重考虑。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