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以及《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拟从全县范围公开遴选31名工作人员到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统战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计划生育协会、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古州镇等8个部门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能力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遴选到用人单位。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由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县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二)各遴选单位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相关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31名(具体见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报考行政岗位的,应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且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报考事业参公岗位的,应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具有事业参公身份,且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报考事业岗位的,应为在职在编的行政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勤岗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考的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工作素质能力;公道正派,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强;吃苦耐劳,上进心强,无不良记录;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2年及以上工龄(2012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需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进行回避的和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遴选方案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和各遴选单位门口公示栏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办公室(详见附件1)。
3.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提交和填签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公务员岗位或事业参公岗位的,需交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4)提交《榕江县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先在网上下载填写,《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以上复印件没能提供原件的,需所在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