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办理助学贷款的程序
助学贷款的特点是借款学生不直接向银行提出申请,而是通过就读院校的学生处集中办理。一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5日内向所在院校的学生处提出申请。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实行一次签约,分年(月)发放。其中分年发放的是学费贷款,分月发放的是生活费贷款。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以后各年一般就保持不变了。如遇特殊情况,借款学生需要增加贷款的,则要通过学生处向银行另行申请,办理追加贷款的手续。
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须从学生处领取《银行助学贷款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上按要求如实填写、签章。要注意的是,助学贷款的担保人也须在申请书上填写涉及担保的内容,并签章。此外,借款学生和担保人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担保人是自然人,须出示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工作证并提供复印件(保证人须年满18周岁,有本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合法的收入,并具有充足的还款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若担保人是企业法人,则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上一年度及近期的财务报表(保证人须有持续经营收入和充足的偿债能力,其注册地须在当地)。
(4)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须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抵押权属证明等资料。抵押物应当是抵押人合法所有的不动产。抵押人应在贷款发放前办妥抵押登记及公证、保险等手续。
(5)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提供质物清单、质物,质物应当是出质人合法所有的,由贷款银行出具的本、外币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但在贷款发放前,借款人、出质人应协助银行办理质押、核保手续。
符合要求的借款学生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由学生处汇总送银行。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如获银行批准,则再通过学生处统一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手续主要包括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保证人签署保证合同,借款学生填写本年的学费贷款借款凭证或生活费贷款借款凭证等。银行在收到签妥的以上文件后,会在合同上按要求签章,并退还给借款学生和担保人各一份合同文本。而借款学生还会收到银行发回的借款凭证回单联,表示贷款已经发放。借款学生和担保人应该注意审阅合同的条款,因这些条款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生纠纷,要以此为依据。另外,借款学生要注意核对借款凭证的余额,并注意看一下银行业务章的日期,因为这个日期就是贷款的起息日。
4.办理助学贷款的技巧
(1)选择适合你的助学贷款产品
现有各家银行提供的助学贷款产品在一些细节上还是略有不同的,你首先要做的是分析自己的需求。如果你有特别的要求,只有某一家银行提供的特色产品可以满足,那么你应该定向选择这家银行的助学贷款。比如说,你家庭困难,想申请财政贴息贷款,那么应该申请中国工商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如果你工作后又选择了到中欧工商大学深造,苦于学费太高,那么可以考虑招商银行的助学贷款。由于助学贷款都是由学校直接与银行联系的,你首先应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向学校表明你对这家银行助学贷款产品的需求。如果你没有特别的需求,则一般你所在的学校都有定点做助学贷款的银行,就不需另做选择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