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及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由贵州理工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折算后按百分制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笔试成绩满足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笔试成绩的条件方能确定为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我校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贵州理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需提供下列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1)报名表(3份、正反面打印);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用信封装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需具备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应提供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关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32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市内可乘坐33、35、69、308路公交车抵达)。
咨询电话:0851-88211169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同一岗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包含试讲环节),满分100分。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安排和要求、面试成绩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体检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集中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事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五)考察
1.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成绩、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时间2017年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