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8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安顺高速公路管理处8人;
贵州省遵义高速公路管理处40人;
贵州省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19人;
贵州省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29人;
贵州省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23人;
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32人;
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24人;
贵州省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23人;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要求详见《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从事所应聘职位的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仅限退伍军人报考的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截止2017年5月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8.存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流程: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 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通过及缴费→ 网上打印准考证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9日9:00至2017年5月12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证件照务必是地方证件照指定点拍摄,自拍导致证照模糊无法辨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不会显示审核结果。
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5月12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中的各项要求,确定本人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填报时务必反复核对无误后才提交报名表,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审核通过并缴费的人数)。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截止2017年5月12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申请完成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见附件三),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但在考察阶段,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3)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的证明;
(6)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复印自人事档案的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需注明“复印自人事档案原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应聘岗位所需的有效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或文件及其复印件等。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