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要求,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铜仁市学生资助中心2名、铜仁一中7名、铜仁市民族中学1名,铜仁学院附属中学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届毕业生和截止2017年 5月16日服务期未满三年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铜仁网(www.tongren.gov.cn)和铜仁教育网(www.tredu.cn)上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3.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