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中共大方县纪委(监察局)、县教育局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选岗
报考05至10职位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职位进行选岗。选岗开始仍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试教成绩都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一经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dfrs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附件:
1.大方县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大方县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报名表
3.大方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选岗计划表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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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