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并列人员,通过复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以考生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在考察中,经人事主管部门审定有本方案提及的“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审批录聘。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根据批复意见由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本人书面承诺服务期限满5年的,兑现安家费;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引进人才在服务期限内离开七星关区的,全额退还安家费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拟引进对象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一律不进行递补。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面谈、考察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组织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七星关区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七星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星关区人才办联系电话:0857-8345128
联系人:宁宇、张玉贵
七星关区卫计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57-8231959
联系人:杜玉珠
附件:1.七星关区2017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计划表
2.七星关区2017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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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