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由应聘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人员初审合格的,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免交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的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笔试按招聘岗位分类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应聘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高校教师岗位人员笔试后全部作为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专职辅导员的面试主要测试其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高校教师岗位面试须有试讲环节)。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进行积分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后如出现某岗位拟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考察(考核)。
2.在考察(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现役军人及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过“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6)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察考核,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2.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4.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含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相关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应聘人员在2017年8月30日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需全部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