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20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结合我县实际,经赫章县编办核编、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经中共赫章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408号),2017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7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7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年龄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五)2017年12月31日前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限赫章县户籍(生源)的职位限截止到2017年7月25日户籍在赫章县的人员或原为赫章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
(九)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赫章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市“千人计划志愿者”截止2017年8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
(十)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
(三)截止2017年7月25日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
员(含工勤身份人员);
(四)截止2017年7月25日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五)截止2017年7月25日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七)截止2017年7月2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十)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十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二)截止2017年7月25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三)截止2017年7月25日毕节市内(含威宁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A32-A39职位。
(十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五)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7年7月25日。详见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6日- 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四)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赫章县城关镇前河路)
报名联系电话:0857-3232881。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2017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只收打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2017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5)报考限“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的职位需同时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出具的证明;报考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须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6)报考限赫章县户籍(生源)职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户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户主信息页和考生信息页)进行审核;
(7)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县外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外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等证明材料;
(9)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4)。《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填写须与报名表信息一致,报名审核通过后复制给报考单位的报名审核人员,填写错误或不提交的责任自负。
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其他职位(A01至A31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减少或取消情况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9:00至16:00。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