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五批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8月30日-9月1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进程,结合我区实际,经七星关区编委办核编、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479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此次招聘的45名人员将到燕子口镇、野角乡、大屯乡、田坎乡和阿市乡部分村(社区)从事脱贫攻坚等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2017年第五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17年第五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作“七星关区户籍”限制的职位是指截止到2017年8月17日户籍在七星关区的人员(含已划归金海湖新区的小坝镇、梨树镇、岔河镇),“七星关区生源”是指原为七星关区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含已划归金海湖新区的小坝镇、梨树镇、岔河镇);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7年8月17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7年8月17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7年8 月17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五)截止2017年8月17日仍在岗的七星关区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六)截止2017年8月17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十)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十一)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7年8月17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bjqixingguan.gov.cn/)、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网址:http://www.qxggs.gov.cn/)。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址: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七星关区检察院对面200米)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所需材料:
(1)《毕节市七星关区2017年第五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打印)(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七星关区辖区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4张。
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报名表》中除签字确认栏须考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确认外,其余项目均用打印)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协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下午5:30。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考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bjqixingguan.gov.cn/)、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网址:http://www.qxggs.gov.cn/)公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bjqixingguan.gov.cn/)、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网址:http://www.qxggs.gov.cn/)。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