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含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加分
(1)加分政策
按照《贵安新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贵安新区实际,在贵安新区工作满两年以上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1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组织实施。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面试人数与招聘雇员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考生人数与招聘雇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较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依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雇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当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怀疑的,可以申请复检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察政审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招聘雇员对象,由考察政审组采取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八)确定聘用对象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贵安新区政治部审核,经审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贵安新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安新区新闻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贵安新区新闻中心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851)88908007
监督电话:(0851)88900120
地 址:贵安新区湖潮乡岐山村临时行政中心10号楼207办公室
附件:1-1. 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doc
1-2. 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贵州贵安新区新闻中心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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