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5张。
4.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5.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的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填写准确且签字确认的《紫云自治县2017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7.签字确认的《紫云自治县2017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报名审查合格后缴纳考务费100元。
五、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含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本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