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三批“百家单位进高校·广揽英才促发展”引才活动有关事宜的函》相关工作安排,我市第二、第三人才引聘组将于10月11日至10月13日、10月18日至10月20日分别赴成都、西安、上海、武汉、厦门等五城市开展人才引聘活动。结合前期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人才引聘情况,现将第二、三批引才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全市共203个人才需求,其中,事业单位在职在编需求77个、事业单位柔性引进需求2个、企业需求124个。
各招聘岗位及学历等条件以《2017年安顺市赴省外知名高校引聘人才及项目需求一览表》(附件1)为准。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我市岗位需求的全国“985、21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0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如下
(一)时间:10月11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四川大学
(二)时间:10月12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电子科技大学
(三)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四)时间:10月18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上海大学
(五)时间:10月19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武汉大学
(六)时间:10月20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厦门大学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