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加强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名检察辅助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检察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热爱检察事业的人员招聘到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和公正的招聘用人导向。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共1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镇远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三、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司法考试C证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薪酬待遇及管理
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每月工资2800元(含基本工资和五险费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