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由贵阳市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六、聘用及待遇
1.确定予以聘用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为二个月,由林城派遣公司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进行派遣。
2.试用期收入:1732元/月。
3.试用期满收入元/月(基本工资:2165元),社会保险单位交纳814.69元,实际收入1834.43元。年终工作表现优异者可另获奖金。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贵阳市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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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