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审及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及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择优甄别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政审和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八、有关事项
(一)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为新蒲街道办事处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不具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编制,一经录用与本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派驻到社区工作。
(二)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聘用期3年原则上至第十一届村(居)换届截止。聘用期满后,在本人自愿、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者,可推荐参与第十一届社区干部选举。
(三)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由我办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并记入档案,作为奖惩或提拔使用的依据。
(四)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新蒲新区民选村(居)干部标准执行。
(五)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及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
(六)招聘过程中,请考生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九、公示
招聘过程中的通知事项以及成绩公示、人员录用等环节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微美新蒲办”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新蒲办事处公示栏公布或提供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28657035联系人:张欣
附件:
1.《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2017年公开招聘派驻社区筹委会主任助理报名表》
2.《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2017年公开招聘派驻社区筹委会工作人员报名表》
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1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