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等重点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州人民政府十四届18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组织县内相关事业单位赴外开展引才活动,为做好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赴外引才活动由县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7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17年11月3日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
2、时间:2017年11月6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3、时间:2017年11月9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
4、时间:2017年11月12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长春)
5、时间:2017年11月15日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对应聘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岑巩县事业单位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学历(学位)(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专业业绩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