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duyun.gov.cn)上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签订初步意向性合同,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送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引进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30日内将所签订的《聘用合同》送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并确保个人档案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之内邮寄到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以上事项,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
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工作在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在引进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事项
在引进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引进信息都将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上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都匀市招聘办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8223164(都匀市人社局考试录用培训科)
附件:
1、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2、都匀市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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