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监督和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相关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应发工资约为4800元(不含住房公积金),试用期结束正式聘任后应发工资最低约为5200元(不含住房公积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试用期应发工资约为5000元(不含住房公积金和1200元人才津贴),试用期结束正式聘任后应发工资最低约为5300元(不含住房公积金和1200元人才津贴),并可申请获得25万元的购房补助,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中共遵义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实施“名城聚才工程”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同时享受其他人才政策待遇。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视情况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851-28662655(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0851-28981657
附件:
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xls
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doc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