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不具有司法行政人员身份,不纳入检察机关正式编制,是检察机关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委托贵州林城人才派遣公司管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聘用制书记员;
(二)招聘人数:8人(法学专业6人,中文、新闻专业2人;男性5人,女性3人);
(三)工作职责: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如:法律文书打印、校对、送达、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文稿起草、信息新闻稿件撰写,自媒体制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作风正派,热爱检察工作,遵守检察工作纪律规定,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以上;
3、全日制法学、中文、新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电脑录入速度快,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6、学生干部优先、党员优先、有文体特长优先。
(三)加分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面试总成绩:
1、有政法部门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2、有作品在正式媒体、刊物上发表的(提供证明);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不含摩托车类),驾龄3年及以上,掌握熟练驾驶技能的
4、参加市级以上各种运动会获得名次的(提供证明)。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受过党纪处分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试用、办理手续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3月14日(6 天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
(1)投档。2018年3月9日9:00起至3月14日16:00时止。统一采取网上投档方式,请应聘者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完成投档申请。请提前准备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
(2)资料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凡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下列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3月15日9:00—16: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解放路117号(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2楼 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参加复审的考生须带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应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