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荔波县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检察辅助人员4名,主要从事检察机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写作基础。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30日(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荔波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办公室。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1份;具有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请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分;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需提供电子版)。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应聘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