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2019荔波县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公告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
招聘人数:116人 |
报名时间:9月18日至9月22日 |
考试时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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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荔波县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荔波县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方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查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荔波县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荔波县2019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部分职位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学历;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荔波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荔波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荔波县辖区内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两委人员”);
5.荔波县户籍或在荔波县服役的部队退役士兵;
6.荔波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7.荔波县具备从业资格的少数民族乡村医生;
8.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人员”职位的人员和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的少数民族乡村医生报考少数民族乡(镇)卫生院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位,限截止到2019年9月18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9年9月18日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学历条件为不限专业的职位。
7.定向招聘“村两委人员”的职位,限本县截止2019年9月18日任职满1届以的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8.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位,限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报考。
9.退役士兵职位,限荔波县户籍或在荔波县服役的部队退役士兵报考。
10.定向招聘“本县户籍(生源)考生”职位,限截止到2019年9月18日前户籍在荔波县或原为荔波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内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
1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9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截止2019年12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9年9 月1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0.不能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编辑:mo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