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以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开展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453号)的规定,结合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2018年上半年笔试考试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区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点及考务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由平坝区招聘办统一部署、负责本辖区内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安顺市平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管理岗位3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安顺市平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 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区户籍(本区生源)岗位,迁入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方可报考。
5.定向招聘在平坝区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