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兴义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兴府办发〔2014〕44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8年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9名。详见《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一)。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8年3月23日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按现场报名进行(2018年3月24-25日在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报名的人员可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 23日9:00至 4月26日18:00。
2.报名地点: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工股(市农委办公大楼八楼)。
3.资格初审由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初审时需提供研究生或博士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填写《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二,一式三份,A4纸打印,均采用彩色电子照片,依据本人档案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