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德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选派50名公告(7月23-27日报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01号)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8〕63号)文件精神,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增强工作经验,增加社会阅历,提升就业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并组织实施,严把“入选”关,并会同见习单位做好见习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报名入选工作由县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简称县“引导办”)具体负责。
二、就业见习对象及指标
(一)就业见习对象。铜仁籍或铜仁生源,2017届、2018届高校毕业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计划指标。见习计划指标50名。
三、保障政策
就业见习时间为12个月(以派遣时间为准),不得超过一年,期满不再续聘。被选派毕业生见习期间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70.00元),所需经费从专项资金中列支。就业见习协议书签订后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同级财政按3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补贴。
鼓励符合上述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见习。
四、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共5天)。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四楼),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交复印件3份);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
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1);
5.《就业创业登记证》(携带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照2张到所属地就业局办理);
6.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所属县扶贫办出具)、党团证明(所属党(团)组织)、荣誉证书等。
(四)审核推荐。报名人数在50名以内(含50人)由县 “引导办”根据见习单位需求,做好推荐工作,并报局党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的就业见习人员名单。以下人员优先推荐: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2.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
(五)选派。报名人数冲破见习计划指标又不能按优先标准推荐入选的实行笔试或面试,笔试或面试方式、时间等相关要求,视报名情况,在网上另行通知。入选方式按测试成绩(符合上述优先入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测试加3分)由高到低入选。
(六)体检。由县“引导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毕业生自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凭有关证明减免体检费。体检时间由县“引导办”另行通知。
(七)派遣。县“引导办”按照体检结果合格情况确定见习人选,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单位。体检不合格或派遣后放弃见习的(指派遣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由县“引导办”在报名注册人员中择优递补。
(八)后续工作。见习人员持“引导办”开具的《报到证》到见习单位报到并与见习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协议书一式四份:主管部门、见习单位、见习生个人、县“引导办”各一份)。
见习单位于见习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见习生就业见习鉴定表签署意见盖章后,送县“引导办”审定备案。
五、管理
(一)见习生的管理。有关乡镇、部门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每月按时向县“引导办”提交考勤报告。见习期间,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二)见习期满相关事宜。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见习生;自愿申请退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见习单位出具具体意见后,报县“引导办”备案。见习期满后退出,见习单位应如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3)一式三份(县“引导办”、见习单位、见习生个人档案各一份),并报“引导办”审核后,发放《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书》。
六、其他
(一)本次就业见习工作相关信息统一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ejiang.gov.cn)发布。
(二)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研究确定。
(三)本公告由县“引导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85230042
附件下载请点击
1.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