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弥补现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不足,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7次、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用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由榕江县下岗失业劳务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到相关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性质
岗位:1.幼儿园教师;
2.中小学校校医;
3.管理及后勤服务人员:包括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
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即通过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相关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从事教学辅助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不属于在编人员。由“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对所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计划
全县共招258名,其中:幼儿园教师64名,中小学校校医42名,寄宿制学校宿管员80名、保安人员52名、食堂工人20名。(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表)
三、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一)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条件: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校医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学校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岗位男性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均按购买服务的报名时间进行确定。
3.学历、专业及职业资格条件:
(1)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中师、职高或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或音乐、舞蹈、美术等相近专业,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中小学校医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中师、职高或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及护理专业(包括社区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及相近专业),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学校宿管员、保安人员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食堂工人岗位需具有小学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学校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购买服务岗位主要对象为:用人学校所在乡(镇、村)范围内的失地农民和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的教师家属、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就业愿望的其它人员。其中在同等条件下,因学校建设被征地的失地农民和未就业的教师家属、建档立卡贫困户、90年代末大中专未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4.户籍要求: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校医岗位限贵州省内户籍;学校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岗位限榕江县内户籍。
5.身体条件参照招聘事业人员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被开除公职处分或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立案调查的。
3.不符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相关待遇
(一)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年度量化考核获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终目标绩效奖按年人均3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学校宿管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岗位的工资待遇为1600元/月。
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校医、学校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岗位的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全额预算开支。购买服务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按照国家相关缴纳标准据实核算),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正常增长按实际服务年限,参照榕江县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工作年限分类确定报酬的标准进行确定。
购买社会化服务的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1日,共7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岗位的人员在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报名(老粮食局四楼);报考学校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岗位的人员在榕江县教科局报名。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