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按照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用编计划,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聘4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双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系部处室负责人成员为成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考聘工作的组织和上报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对接防疫方案》执行。
二、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职位及名额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财政差额拨款事业)专业技术人员4名。详见《黔西南职院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黔西南州内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在职在编三年正式工作经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校医职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职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校医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5.具有在职在编三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人事科,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2号(学院机关办公楼三楼307室),
联系人:蔡荣英、吴亚玲 联系电话:3655093。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工作人员信息表》(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白底彩照5张一并提交至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人数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聘计划人数达到2:1比例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将减少或取消相应考聘职位。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0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领取。
领取地点: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与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执行。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重点考察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或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聘职位数不低于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考生所学专业知识。
(3)面试方式:校医岗位采取现场抽题回答问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政审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信息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考聘方案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OrgPage/QxnGov.LBJ.html)上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在职院网(http://www.qxnvc.edu.cn/)公示。
3.本方案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655093(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13595905578(彭珏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综合科科长)
附件:1.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2.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
3.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4.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31日
(编辑:feng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