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 为加强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和州中心血站人才队伍建设,经州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名,州妇幼保健院6名,州中心血站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工作的领导,成立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中心血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疫情防控: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州中心血站2人,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黔西南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中心血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部分职位定向招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2020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贵州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5.具有与报考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部分限职位30周岁(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日期均含当日。
7.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州中心血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到2020年9月1日(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的,存在回避情形的。
(11)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