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红十字会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专业人员,充实红十字会人才队伍,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我会2020年用编计划,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聘1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经州红十字会党组会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黔西南州红十字会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考聘工作的指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红十字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红十字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执行。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职位及职数
黔西南州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1名。详见《黔西南州红十字会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具有在职在编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红十字会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截止2020年7月30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担任现职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2.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8日9:00至9月3日17:00(周末不报名)
2、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红十字会办公室。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锦峰大厦B栋1单元三楼;联系电话:3122122。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与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4.《州红十字会2020年考聘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5.近期正装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6、工作经历及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州红十字会2020年考聘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红十字会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原则上按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