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1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共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详见《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2021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身体健康,具备拟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或有关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至6月30日;
2.报名地点: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园(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博学路46号);
报名咨询电话:0857-8330261(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2份(A4纸打印,并贴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各学院(部门)组织。
2.面试时间:7月2日上午9时。
3.面试地点: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4.面试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5.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同一岗位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时,则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1.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我校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程序。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造成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3.体检时间:2020年7月10日。
4.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学院(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期暂定一年。
四、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各类社会保险由学校和本人按毕节市规定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在每月工资中扣缴。
五、用工性质
科研助理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
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面试前28天内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境外返回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面试。
(二)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如无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黔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持有相关批准证明、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黔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面试。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参加面试。
3.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其他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证明的抵黔后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面试。
4.按照2021年6月6日、6月7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要求,对广州市、佛山市来(返)毕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6月7日12:00前,广州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毕人员应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来(返)毕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面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面试;佛山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毕人员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来(返)毕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面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面试。6月7日12:00后,广州市、佛山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毕人员须查验是否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达我市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面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面试。除广东广州、佛山地区外,其余低风险地区来的人员,活动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参加面试。
5.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面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面试。
6.5月18日后有广州市、佛山市旅居史的仍在毕人员,无入毕后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面试。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工作方案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docx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4日
原文标题: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1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6/t20210624_68803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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