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贵阳息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息烽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息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县公招办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确定(含3:1),“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招聘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在职人员(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其他性质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及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人员,属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还须提供组织或乡镇党委有效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属村主任、副主任的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填发的有效《当选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村支两委、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党委、县级组织部门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或当选以来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5)。
报考定向招聘“居委会成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填发的有效《当选证》原件及和复印件以及由居委和乡镇(街道)党委、县级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或当选以来的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5)。
报考定向招聘“乡村振兴·同步小康”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所驻村、乡(镇)党政机关及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驻村)以来的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定向招聘息烽县脱贫户”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编辑:zhangfang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