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毕节市招聘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01 |
工作员 |
1 |
35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中共党员 |
|
三、薪酬标准
每月应发工资2800元、每季度3000元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每季度发放80%、年终考核合格发放剩余20%)。购买四险一金。试用期不含绩效工资、一金。
四、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五、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吸毒史的人员;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2日—13日、8月16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5号建投汇金中心19楼;联系电话:0857-8221045。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附件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应聘登记表》(以下简称《应聘登记表》);
5.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对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招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程序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方能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公众号公布,不再进行电话、短信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关注公众号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地点在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在户籍所在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不予聘用。
十、递补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十一、监督方式
招聘工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
监督电话:0857-8229799。
附件: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应聘登记表.xlsx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0日
原文标题: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1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8/t20210810_69462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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