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1.现场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市招聘办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前属于兴义户籍且从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期间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局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前属于兴义户籍且从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提示:加分审查期间将开放网上报名系统供考生打印《报名信息表》。
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21年兴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新增人员20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209名,其中:市直部门31人;市卫生健康系统60名;市教育局118名(初中教师62名、小学教师5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市直部门职位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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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编辑:shizhi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