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盘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盘州市公安局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90人,具体岗位及方向等需求详见《盘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岗位计划》。
三、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劳务公司派遣的编外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从事相关警务辅助性工作。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满足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高中以上文化。
6、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
9、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0、年龄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男性49周岁以下(含49周岁),女性39周岁以下(含39周岁)。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录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不予招录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8日
(三)报名地点:贵州省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长线宏财投资大厦16楼力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四)报名要求及说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五)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本人一寸免冠照片5张;
3.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
5.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或未能如实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报名条件不符合。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编辑:cais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