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社会化服务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0名,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3.剑河县户籍居民,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含高等职业院校),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含高中);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有司法行政、公安工作经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0CM及以上;
6.优先招聘法律专业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有司法行政、公安工作经历人员;
7.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审查期尚未结案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社会化服务司法辅助员
二、岗位性质、期限及待遇
(一)岗位性质:社会化服务司法辅助人员(不占编制)。
(二)聘用合同期:聘用合同每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
(三)工资:31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2021年考核不确定等次),续签后从次年1月1日起工资递增100元。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20人其中:其中仰阿莎街道司法所1人、革东司法所1人、柳川司法所1人、岑松司法所1人、南加司法所1人,敏洞司法所1人,南明司法所2人、磻溪司法所2人、南寨司法所2人、观么司法所2人、久仰司法所2人、南哨司法所2人、太拥司法所2人。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剑河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9日,共2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司法所,具体工作岗位由县司法局统一安排,不服从岗位调剂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剑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购买社会化服务司法辅助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已聘用人员,发现有虚假信息的,即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公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3张,同时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考生现场报名前,务必做好体温监测等事宜。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 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扫码出现异常的,不得进入报名点和考场参加报名和面试,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
(二)面试地点:剑河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60分以上)。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10月11日。
体检地点:剑河县人民医院。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入职审查和公示
体检结束后,按照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中,入职审查、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八、签订合同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10月15日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若在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离职的,采取退一补一原则进行另外聘用。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本《简章》由剑河县司法局、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剑河县司法局社会化服务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社会化服务
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日
联系电话:0855-5369375
联系人:王梅春,联系电话:13985815332;
徐 立,联系电话:13312434637
报名地点:剑河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
附件1:剑河县司法局社会化服务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社会化服务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doc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9日,共2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原文链接:http://www.jhx.gov.cn/xwzx/tzgg/202110/t20211001_70690555.html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