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龙县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安龙县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7日。
公示期间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需补充材料的,请于11月17日下午17:30以前将补充的材料送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并由县教育局将申报人员的补充材料统一汇总后,于11月18日下午17:30以前报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个人补交材料、材料未按要求审核盖章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补充材料一律用牛皮纸质的档案袋存放,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的职称系列、专业、级别,以及补充的材料目录。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215709
附件:安龙县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表.xlsx
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原文标题:安龙县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gzal.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11_71639819.html
(编辑:zhangfang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