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区工作者职责
1.社区工作者普遍职责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沟通和联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居民小组长及居民骨干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3)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社区成员的整体素质;
(4)认真听取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5)认真完成应当协助政府部门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职责
(1)负责安排党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归档以及会议决定、纪要的起草工作。
(2)负责党支部各类文件、信函的起草、印发工作,负责党支部的大事记录整理及文件的收发、登记、呈报、批办、催办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经常了解分析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情况,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居民群众对党员投诉和信访,并及时向党支部书记反馈。
(4)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党员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党员、干部档案管理和文书档案的整理工作。
(5)协助制订新党员发展计划和党员教育计划,协助做好新党员发展、考察工作,做好党员教育、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协助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考核工作。
(6)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