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贵阳修文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2-06-21 16:24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阳人才网 来源:贵阳人才网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修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4名,详见《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贵阳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幼师的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简称“五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2年 6月29日—— 7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文县龙场镇人民南路32号)。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试教)时因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