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410名工作人员简章(4)
2012-02-23 09:05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黔东南政府网⑦截止2012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⑧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⑩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
九、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8221353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5—8231090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附表1.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
附件【附表2.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