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剑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2012-06-06 18:16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剑河县人民政府网 来源:剑河县人民政府网(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应聘计生、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应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均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笔试由剑河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 上午 9:00 — 11:30。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或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所考科目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考察环节的除外)。
报考39、40、42、43、99、100、101职位的,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由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以下均简称“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在剑河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面试工作主动接受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全程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面试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及方式由县教育局确定,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职位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及方式由剑河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先进行面试的考生,参照本简章规定的笔试、面试相关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考试。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