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2)
2012-07-04 11:54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贞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来源:贞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0日--7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9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