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2011年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91名(2)
2011-10-19 11:53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黔东南人民政府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剑河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6日上午 9:00 — 11:00。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或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所考科目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考察环节的除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职位,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直接入闱面试,但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应进入面试的考生,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考察环节的除外)。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情况,在剑河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及记者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其他职位的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剑河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对于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复检的,由体检医院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考生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