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毕节市第二实验学校招考工作人员公告(2)
2012-06-20 18:15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五、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其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六、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一)教师面试:
1.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根据招考职位数,以各专业职位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试用和聘用。
2.试教内容:现行小学相应学科教材。
3.试教方式:现场作课。
4.时间安排:备课30分钟,授课25分钟,说课5分钟。
(二)财务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体检、考核
(一)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具体结论,其它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以认可。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黔教人发[2004]10号),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查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核。复核只能进行一次,以体检结果的复核结论为准。
2.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试教考生中按该学科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该专业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被辞退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3.提供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者。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其名单在毕节教育信息网公示栏上进行为期五至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有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聘用
聘用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审批,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签定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不能调动。
附:毕节市第二实验学校2012年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毕节市第二实验学校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