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印江县委组织部等关于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公告(2)
2012-06-21 14:29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印江县人民政府网 来源:印江县人民政府网(五)签订合同:对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就引进方式、期限、服务内容、工作标准、工资报酬等进行协商,并以合同方式予以明确。
六、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在我县工作期间,提供居住用房一套,其配偶有工作单位的可以随调。
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的人才,发给安家补助费20万元(按每年4万元计发),对引进的硕士学位的人才,发给安家补助费10万元(按每年2万元计发)。引进的人员除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外,对博士学位的人才由县财政按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三年的生活补助,硕士学位的人才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三年的生活补助。引进的人员在岗期间,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有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励的,县政府按其获得奖励的2倍予以奖励。
凡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政策规定的政治待遇外,视其工作表现和实绩,根据工作需要,经考察,可任命为副科级或正科级实职;对特别优秀的,县委优先向市委推荐纳入副县级后备干部队伍。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1、引进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引进的试用期合格的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的试用期)。
3、引进的人员列入我县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占用事业编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联 系 人:石 玉 电 话:0856-6224556 15885150808
E-mail:yjxwzzb@163.com
联系单位: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周 海 电 话:0856-6231050 13638123075
E-mail:rsjrsglg@163.com
邮 编:555200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